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近日,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审理这样一则案例。2014年5月,小燕(女)和小钱(男)登记结婚 。2019年起,小燕经常外出与他人交往并同居,小钱发现后要求小燕出具保证书一份。2020年1月,小燕生育一男孩小瑞,与小钱共同抚养两年后,经鉴定,排除小钱系小瑞生物学父亲。2023年初,小钱诉至法院,请求判令与小燕离婚并要求其赔偿抚养小瑞生活费及精神抚慰金。法院认为小燕行为严重侵害小钱人格尊严,使小钱自尊心受挫、社会评价降低。经调解,最终双方达成调解,小瑞由小燕抚养,小燕赔偿小钱抚养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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