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《宜宾市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》规定,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,经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再次审核确认,现将拟加分考生人员错误信息予以更正。
【资料图】
公示期限从2023年4月6日起至2023年4月12日止(不含节假日)。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通过来访、来信、来电如实反映考生的情况。以单位名义反映的,必须经党组织集体研究,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;以个人名义反映的,应书写真实姓名、工作单位、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,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。
监督举报电话:(0831)7822849
通讯地址(邮编):(644600)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城北新区康宁路区政务服务中心六楼622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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宜宾市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(叙州区岗位)笔试拟加分情况更正表
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
2023年4月6日
原标题:宜宾市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(叙州区岗位)笔试拟加分的更正公告
文章来源:https://www.ybrsks.com.cn/#/websitepublicnewsone?newsId=8cac9f05-9839-41e4-a205-ef80d2511fb2
(责任编辑:李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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