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“杭州公开一批对色狼的处罚结果”登上热搜
(相关资料图)
有媒体在微博上发布
“如何看待
杭州公开色狼行政处罚结果”的投票
引发众多网友参与
截至目前(4月21日8时)
84.5万网友参与投票
有97%网友认为“合适”
也有网友认为
“公布名字侵犯隐私”
4月20日中午
记者就此采访了
杭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
该负责人回应称
杭州市公安局
公开这一批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的行为
是合规的
这位负责人表示,《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》经浙江省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,2015年1月15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32号公布。该《办法》共14条,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。该办法第六条规定,在互联网上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,可以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者摘要信息。该办法还规定:
前款所称摘要信息,应当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、案件名称、被处罚人姓名或者名称、法定代表人姓名、主要违法事实、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、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、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等内容。
这位负责人向记者总结此次回应的信息时称:“即被处罚人姓名属于法定应该公开的内容。”
律师:隐私权的保护不是绝对的
湖北鸣伸律师事务所律师叶桢称,从法律上来讲,行政处罚本身就是对违反《行政处罚法》等法律法规的单位或个人的公开处罚。在一定范围内对相关信息进行公开,是符合法律规定的。公开能够起到一个警示作用,对受罚者是一个震慑,同时能够达到“处罚一个教育一片”的效果。
有人觉得公开姓名的行为涉及侵犯个人隐私,叶祯表示,法律对个人隐私等权利的保护都是有限度的,不是绝对的,更不可能为了保护隐私而牺牲公权力。比如说一些官员落马、贪腐案件等等,这类警示案件很多个人信息都会进行详细公布。
这种公开行为,执法部门需要把握一个度,比如说涉及未成年人 、被处罚人的身份证号、家庭住址等一些详细内容,职能部门在进行信息公开时,都需要慎重。
人民网评
公示色狼行政处罚:合法合情
公示行政处罚一是落实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;二则对不法分子产生震慑作用;三是通过信息公开,发挥监管作用。
由此可见,公安机关在政务公开平台公示“色狼”的案件细则、处罚方式以及色狼真实姓名等个人隐私,符合公示的一般性原则,是包含公安部门在内行政机关“公开公正”原则在实践中的落实和体现。
公开公示此类猥亵非法犯罪行为公示及相关处罚,可以让公众充分了解到此类违法行为的严重性,通过提高违法犯罪成本来震慑潜在的违法犯罪分子,也能充分引导社会公序良俗和道德风尚,基于公开“色狼”行政处罚以及真实姓名这一行为与公共利益存在密切联系,这一行为应当属于维护公共利益的范畴。
来源:澎湃新闻、新黄河客户端、中国青年报、人民网、浙江新闻
编辑:施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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